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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少年阿海 于 2020-5-8 09:30 编辑

公司可以享受《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减免政策,由于下游企业坚决要求3%的专用发票,所以公司准备放弃放弃减免,请问需要填写《纳税人弃免税权声明》吗?如果放弃是否36个月内我们所有的减免税收优惠政策都不能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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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规定的减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放弃减免。放弃减免税优惠不需要填写《纳税人弃免税权声明》,也不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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