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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调动员工工作地点,请问在市内A区调到B区属于合理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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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看公司的目的然后结合员工意愿吧。像这次恒大把30%的员工给调岗到恒大宝的事件,完全违背员工意愿,就是一种变向的裁员工作,只是不愿意破坏自己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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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具体工作地址(具体的什么街什么号什么大楼),当然,一般不建议劳动合同规定的这么细,但如果劳动合同规定成这么细,从A调到B肯定不行,需要协商一致,因为已经是构成了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当中没有约定那么细,只是约定说公司的地址就是工作地址,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本身从A区搬到了B区,那当然可以调整,因为劳动合同本身没变。
第三种情况,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地点就在这个城市,或者规定公司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从A区调到B区,是可以的。只是还需要注意,如果A区是市区而B区是郊区,或者两者相反,就是两个区隔得非常非常远的情况下,公司还是需要尽量去考虑员工上班的便利性,比如可以给员工提供班车,或者提供一些时间方面的灵活性,在这个前提下,再加上劳动合同中如果赋予了企业自主调整的权利的话,这种调整应该是属于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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