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地摊,要卖货,属于销售货物,提供餐饮等其他服务,属于销售服务。而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如此说来,摆地摊肯定需要交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也就是说,不超过起征点,就不需要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