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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群语音文字版】老板不想让你知道的职场法律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鱼游游 时间: 2015-10-8 11:10
标题: 【群语音文字版】老板不想让你知道的职场法律常识
本帖最后由 小鱼游游 于 2015-10-8 11:15 编辑
一、试用期相关法律知识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属于预约性的合同,预约行为完成后,协议会失效,三方协议在司法中一般不强制履行,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违约金,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工资标准。
试用期合同,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法!
劳动者再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发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主要牵涉到三个问题:1.试用期期限 2.试用期工资 3.社保
1.试用期限: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和无固定不可超过六个月
2.试用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社保:法律强制规定入职后就要交社保,试用期也要交
注意点:
1、用工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2、女职工时,不能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如果有,也是无效的
3、进入单位以后,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满一年没有签订,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二、关于签约后违约金
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
三、福利问题
带薪年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能够享受,年假期间的待遇,相当于正常的工作待遇,不会扣减工资
医疗期:根据工龄,3到24个月,医疗期结束以后,病仍然没有康复,面临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经济补偿金:非本人意愿,主动离开单位
加班:加班费劳动者要举证加班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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