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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你还会计算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新地欣欣    时间: 2021-12-10 16:06
标题: 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你还会计算吗?
本帖最后由 新新地欣欣 于 2021-12-10 16:10 编辑

眼看又要到年底了,大家日盼夜盼的年终奖终于又要来了,如果这一年你凡事都不尽如人意的话,那么拿到满意的年终奖一定是这一年最幸福的事了。

但开心之余,做为一名守法的公民也要尽依法纳税的义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12月31日前: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021年12月31日后:年终奖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一下就是,即将到来的12月31日是年终奖个税缴纳方式的“分水岭”,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可能相差较大,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


假设员工甲2021年工资扣除社保、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

单独计税公式为:

年终奖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先确定税率:30000÷12=2500元,查询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再计算税额:30000×3%-0=900元,员工甲到手年终奖为30000-900=29100元。

工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先确定税率:查询15万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再计算税额:150000×20%-16920=13080元,员工甲到手工资为150000-13080=136920元。

员工甲全年扣税为900+13080=13980元;全年收入为:29100+136920=166020元。

合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先确定税率:查询15+3万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再计算税额:(150000+30000)×20%-16920=19080元。

员工甲全年扣税为19080元;全年收入为:180000-19080=160920元。

通过前后对比不难看出,员工甲在使用合并计算后,收入降低了5100元,而且员工甲属于我国员工普遍的“工资高、年终奖低”的情况,这次调整后对他们影响较大。

而对于那些“工资低、年终奖高”的个别员工,影响就不一样了。比如我们调整一下,假设员工乙2021年工资扣除社保、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15万元。

同样套用之前的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
单独计税,员工乙全年扣税为28590+900=29490元;全年收入为:121410+29100=150510元。
合并计税(与员工甲一致),员工乙全年扣税为19080元;全年收入为:160920元。

通过前后对比不难看出,员工乙在使用合并计算后,收入提高了10410元,显然,这次年终奖合并计算调整,对于员工甲来说是很不划算的。

但无论怎么说,这次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应税额,都会致使我们大部分人到手的收入降低,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那么又有人会问:在小鱼儿网做创客会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吗?回答是:当然不会!

创客在小鱼儿网取得的每笔收入按“经营所得”合规缴纳经营税金,平台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及教育附加费、个税,不和其他类个税合并计税,也不占5千元的免征额度。

假设员工甲和员工乙0成本入驻平台后,与需求企业完成多笔交易,一年下来,引用之前的数据,甲乙全年个人综合所得均为18万元。

享受平台核定征收优惠税率后,两者的应纳个税和全年收入为:
应纳个税:180000*1%=1800元;全年收入:180000-1800=178200元。

同样的收入,甲乙因平台的优惠税率而享受到了更高的收入:甲不但没有降低,收入反而提升;乙比之前提高的幅度更大。即他们既履行了纳税义务又增加了收入,且收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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